我的前半生(二)


我的前半生(二)





小时了了,大未必佳。
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:小的时候只在一个很小的区域里面,要成为人上人其实不难。当你长大了,去到一个更加宽阔的空间的时候,你会发现一件事:你聪明,总有人比你更聪明;你厉害,总有人比你更厉害。在这个阶段,有的人会奋起直追,有的人会意志消沉。很抱歉,我就是意志消沉的那个。总会有你做不好的地方,总会有比你厉害的人,在你前面拦着你。我不妒忌,也没有怨恨。但是我不甘心。是的,最为准确的词应该是不甘心。于是我不再努力,我不再认真。我每天就嘻嘻哈哈的过日子。从初一四到初二七,从初二七到初三八。成绩一天一天的往下掉,但是我并不是很在意。相反,有种报复的痛快感,报复世界的痛快感。
所以,我骨子里是一个很叛逆的人。我厌恶这世界的一切压力。我不喜欢人家总说我聪明,因为比我聪明的人多了去。我不喜欢别人都说我小时候多么厉害,因为那个真的只是山中无大王而已。说白了,我就是一个猴子。
我还记得我考PMR那时候,我拿了3A,其他的都是F9。对我来说这就是一场游戏。一场确定自己做得到的游戏。因为我对自己拿不到A的科目都弃考。这就是我的叛逆。
是什么让我改变的呢?
我想,是一位同学。他姓洪,名字就不说了。在初三那年,他做了很多很疯狂的事。而我是目睹这一切疯狂事情发生的人,甚至是参与者。那时候我在想一件事——我,是不是要变成这样的人?我确定以后我要这样吗?
不是。然后我才醒觉:原来我一直追求的,是一种认同感,是一种成就感。就是人家会和我说:你好厉害啊!哇!这你都做得到!的那种爽快感。而一直到今天,这都是我真正在追求的事情:认同感和成就感。
从我初中开始,家里开始有点钱了。正好那几年父亲的生意很好,赚了很多钱。而我就负责败家。所以我那时候几乎所有孩子的东西都尝试过了。我最记得的事情是,那几年我父母上云顶赌博,我就在楼下的电子游戏中心玩。我父亲每次就给我一百块钱,然后我就在那里呆了好几个小时。后来,他们把妹妹也丢给我看。幸好那时候治安还是很安全的。
就这样,我从一个还算聪明的小孩,变成了叛逆的败家子。

待续

ps:这是我对自己40岁以前人生的总结,除了自己反省深思之外其实没什么意义。po文只是为了完成50篇博客。爱看看,不爱看也无所谓,反正,这就是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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